兒童化妝品備案 政策背景
根據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, 具有清潔、保濕、爽身、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。 標識“適用于全人群”“全家使用”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、圖案、諧音、字母、漢語拼音、數字、符號、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。
與普通化妝品備案資料相比,兒童化妝品在產品配方設計、產品執行的標準、產品標簽平面圖、產品檢驗報告及產品安全評估資料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。
中科檢測針對兒童化妝品開展兒童化妝品備案及檢測服務。
兒童化妝品 備案要求
兒童化妝品備案參照國產非特殊化妝品備案要求進行備案,需特別注意以下兩點:
1、標簽更新說明
兒童化妝品注冊或備案新申請:自2022年5月1日起,必須按照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進行標簽標識
已注冊或備案的兒童化妝品:2023年5月1日前,應按照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
2、小金盾標注
2022年5月1日起,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標注“小金盾”;2023年5月1日后生產或進口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全部標注“小金盾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化妝品包裝上標注“小金盾”,僅說明該產品屬于兒童化妝品,不代表該產品已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質量安全得到認證。
兒童化妝品 檢測項目
檢測類別 | 檢測項目 | |
微生物項目 | 菌落總數、霉菌與酵母菌總數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耐熱大腸菌群、銅綠假單胞菌 | |
重金屬 | 汞、砷、鉛、鎘 | |
風險物質 | 二噁烷 | |
甲醇 | ||
甲醛、游離甲醛 | ||
α-羥基酸、pH | ||
石棉 | ||
防曬劑 | ||
毒理項目 | 急性眼刺激試驗 | |
急性皮膚刺激試驗 | ||
皮膚變態反應試驗 | ||
皮膚光毒性試驗 | ||
功效評價 | 嬰幼兒 0~3周歲(含3周歲) | 皮膚光毒性試驗 |
兒童 3~12周歲(含12周歲) | 保濕、護發、修護、舒緩、滋養 | |
包裝材料 | 銻、有機錫、鄰苯二甲酸酯、全氟化合物、壬基酚與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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